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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三年要新增1万个养老服务设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8-15 08:48:50    浏览次数:1683    评论:0
导读

为推进江西省养老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近日,我省出台了《江西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提出到2021年,新增有效供给床位5万张以上、居家养老服务设施10000个、社区嵌入式养老院1200个

为推进江西省养老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近日,我省出台了《江西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提出到2021年,新增有效供给床位5万张以上、居家养老服务设施10000个、社区嵌入式养老院1200个,特困失能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住宅小区未配建

养老设施不得办理验收

《行动计划》提出,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养老设施任务。配套养老设施有明确产权人的,交付产权人;属于业主共有的,交付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属地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托管。已交付使用的养老设施,由民政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养老服务用途。凡存在缓建、缩建、停建、不建或建而不交等问题的,整改到位前不予办理竣工验收。

在运营方面,推动居家、社区与机构养老融合发展,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院,支持养老院连锁运营居家和社区养老设施或设立小微服务网点,所设床位同等享受相应补贴政策。鼓励居家和社区养老设施与社区医疗、康复、文体等设施资源共享,为短期无人照顾或术后康复老年人提供托养服务。

支持居家养老。2020年底前,对纳入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家居环境改造。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站点或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助餐送餐等为老服务。鼓励养老机构提供上门照料和家庭喘息服务。

各市、县(市)至少

建有1个护理型养老院

开展公办养老院转型升级行动。公办(含公建民营)养老院要优先为低保、低收入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承接被取缔养老院收住老年人临时安置任务,在此基础上允许将空余床位向社会开放。

支持福利院改造成城乡特困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机构。对不具备改造条件的福利院,委托民办老年护理院或依托具备条件的敬老院集中收住特困失能老年人。支持空白县(市)新建突出护理功能的福利院。各市、县(市)至少建有1个床位300张以上500张以下的护理型养老院或突出护理功能的综合养老院。

依托省康养集团有限公司,整合、盘活省直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等资源,实施集团化专业化运营。市县政府要制定政策措施,清理、腾退一批闲置的厂房、学校、医院、宾馆、办公用房、培训中心、疗养院等设施,优先用于养老服务。

支持各类院校

设置养老服务专业

在人才支撑方面,支持各类院校设置养老服务专业或开设相关课程,建立培训实训基地。支持省民政学校转型为以培养养老服务人才为主体的大专院校。落实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标准。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培养“领头雁”计划。建立省、市、县和养老院四级培训体系。完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激励保障政策。

在财税支持方面,完善民办养老机构奖补政策,各地要按照不低于省级标准的50%叠加落实建设补贴,并按实际接收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不低于200元、100元的标准,不区分经营性质落实运营补贴。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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